发布时间:2011-08-26 09:27:00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德人〔2011〕55号
德化县人事局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委托办理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泉州市公务员局党组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委托办理的通知》(泉人党组〔2011〕5号)文件精神,为提高工作效率,简化毕业生就业手续,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将调配任免股负责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委托给县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办理。具体事项如下:
1.牵头拟订全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派遣和就业统计分析工作。
2.承担德化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德化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等日常工作。
3.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和档案接转手续。
4.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
5.办理经局核准的事业单位人员人事代理手续;办理企业单位人员人事代理手续。
以上委托办理事项从2011年8月30日起执行,请调配任免股与县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主题词:人事 毕业生就业 委托办理 通知
抄送:泉州市公务员局,泉州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
德化县人事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