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17 16:50:01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吸纳省外脱贫人口来我县就业的德化县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不予补助)。
(二)申报对象
1.本年度吸纳省外脱贫人口来德就业,以实际缴费参加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或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或有3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发放记录确认人数。就业人员确认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2020〕4号)第九条“除有明确规定外,享受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可以银行工资发放记录等作为确认就业人数凭据”执行。
2.申请补助期间,省外脱贫人口应处于在岗状态。
3.省外脱贫人口在我县多家企业(单位)就业的,以最先申领的为准。当年度已享受过“闽宁劳务协作”等就业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跨省就业资金”补助。
4.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类企业(单位)除本企业自用员工外,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人员不列入该企业(单位)吸纳奖励人数。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本年度来德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省外脱贫人口数据,省级将按月上传至“闽宁劳务协作对接服务平台”,数据截止时间至本年度11月。因审核工作需要,我局将分批次审核确定人员,请第一批次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1年9月30日前申报。
(二)申报材料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本通知要求报送如下材料至德化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瓷都大道19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4室)。
1.泉州市吸纳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申请表;
2.企业吸纳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花名册;
3.企业吸纳脱贫人员未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或工伤保险任一种的需提交近三个月银行工资流水;有参保人员需提供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或工伤保险任一种(申请当月该人员的缴交凭证);
4.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联系人:小苏 联系电话23521168
附件:1.泉州市吸纳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申请表
2.企业吸纳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花名册
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