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人事局廉政风险点公示

发布时间:2011-10-21 14:47:00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德化县人事局廉政风险点公示
 
根据人事部门履职特点,现阶段共查找风险点56个,其中一级风险点28个,二级风险点15个,三级风险点13个,现公示如下:
一、领导干部岗位
(一)一级风险点
1、重大事项决策未经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违反民主集中制,可能造成重大失误。
2、干部选择任用未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法规规定,会造成用人失误。
3、未就重大财务决策进行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可能造成重大损失。
4、在工作中,未遵守《廉政准则》等相关规定,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失职渎职,可造成恶劣影响。
5、未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可能影响人事人才各项工作稳定健康发展。
6、在机关公务接待中,可能存在借接待之名出现违反规定谋取私利的不廉洁行为。                        
7、公务员招考中,在资格条件审核中不按招考政策规定执行。                            
8、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中,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审核不严,招聘程序不规范,显失公正和公平。                       
9、在人事调配、学历更改和股级干部任免工作中,人员身份审核确认、资格条件审核中不按文件规定执行。
10、在年度考核方面,可能出现单位优秀比例的核定、个人考核等次的确定等方面把关不严;
11、在绩效评估工作方面,可能存在评定等次不公等现象;
12、对受党政纪处分人员,可能存在不按规定办理;
13、在工资福利工作审核方面,可能出现不按规定办理;
14、对以领导、朋友、同学的名义请吃饭很难分清界线,有时难以谢绝。
15、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预审报评中,可能出现审核不细致、资格评审不公正问题;
16、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可能出现职务聘任不平衡、不公正问题;
17、在退休文件下发中,可能出现不及时不公正现象。
(二)二级风险点
1、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人事调配、学历更改、干部退休和股级干部任免等可能出现利用职务干预或疏忽监督,未显出公平和公正;
2、对政府系列部门单位年终绩效考评工作中,可能存在监督不严,造成评定等次不公正等现象;
3、未能坚持岗位职责要求,对干部队伍违规违纪行为及歪风邪气不敢抓、不敢管,执法监察不力,影响单位工作,造成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4、自己或家人接受可能影响公务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以及宴请、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三级风险点
1、印章管理不严,违规使用印章,印章被盗用、丢失,可能对单位造成不良的影响;
2、个人、集体存档的档案材料审查,不按规定办理,或是托人情、拉关系等将不完整的档案材料存入档案。
3、不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收取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等费用,私自作减免手续。
二、股室干部岗位
(一)一级风险点
1、公务员招考中,在资格条件审核中不按招考政策规定执行。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中,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审核不严,招聘程序不规范,显失公正和公平。
3、在人事调配、学历更改和股级干部任免工作中,人员身份审核确认、资格条件审核中不按文件规定执行。
4、各项法规、政策,增强法规政策不够熟悉导致把握能力不够;
5、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办理程序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培训、验证工作;
6、对全县各部门上报国家、省、市、县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奖励把关不严;
7、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受党政纪处分降低工资的核定工作;
8、没按照绩效评估方案抓好绩效评估工作。
9、在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资料审核过程中不按规定执行,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10、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中,谋取私利,资格条件审核不严,显失公平;
    11、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等项工作中不认真、细致、及时,导致工作失误,影响工作进度。
(二)二级风险点
1、在车辆管理上,可能出现公车私用、擅自增加常规保养费用、虚报车辆维修费用;
2、在公务接待中,可能存在借接待之名出现违反规定谋取私利的不廉洁行为;
3、在办公设备、办公用品采购中,可能出现的不廉洁行为;
4、在固定资产管理中,可能出现占公家财产为己有的行为。
5、在印章管理中,可能出现既非日常业务用章,又未经主要领导同意,私自盖章行为。
6、工资业务政策法规不熟,政策把握不准,工作把关不严,不能坚持原则和标准,调研不够全面深入,工作不够严谨细致,责任心不强,可能造成工作拖拉,办理不及时;
7、不坚持原则,不按程序和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工资调整等工作,可能造成职务晋升、调整工资标准、工龄核定失误;
8、对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技术等级升级考核的上报评审材料把关不严。
9、在办理退休手续、病故抚恤待遇、遗属困难补助、高龄补贴时,因人事政策法规不熟悉,政策把握不准确,造成的工作失误;
10、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办理不及时或办事效率不高等;
11、不坚持原则、不按程序和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审批,造成办事不公正、不合理等。
(三)三级风险点
1、调查核实信访举报件、效能投诉件时,向当事人泄密并从中谋私利;
2、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可能出现因个人感情或其他利益问题,压案不查、大案化小、小案化了,袒护包庇违法违纪人员;
3、参与政府采购和罚没物资处置时可能出现不廉洁行为;
4、在行政执法案件过程中,可能存在监督不公、不廉洁的问题。
5、在党费管理上,可能存在截留、挪用的问题;
6、在活动经费项目开支上,可能存在不廉洁问题;
7、在党员发展以及审批问题上,可能出现收受申请人财物等不洁行为。
8、印章管理不严,违规使用印章,印章被盗用、丢失,可能对单位造成不良的影响;
9、个人、集体存档的档案材料审查,不按规定办理,或是托人情、拉关系等将不完整的档案材料存入档案。
10、不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收取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等费用,私自作减免手续。
 
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595-2352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