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发布时间:2009-06-29 15:59:00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个人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2.农村乡土人才培训及考试合格证书;

3.学历证书、奖励证书、成果证书等复印件;

4.事迹材料证明。

(二)送评单位材料

1.送评报告;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预审表)。

五、申报评审的时间安排及程序

具体工作分四个阶段,即:宣传发动、组织申报、培训考试、评审确认。

(一)宣传发动(7月25日前完成)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通过会议、广播、科普宣传窗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乡土人才职称评定工作的意义,评审的对象范围、条件,申报的手续和报评材料。

(二)组织申报(8月25日前完成)

1.有意愿的个人可向当地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申报;各乡镇也可在掌握面上情况的基础上,突出比较优势,动员、组织农业企业、民营科研单位及种养各类专业户申报;

2.申报程序:(1)个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提供相应的事迹材料证明;(2)经乡镇、单位等审核盖章报县农业局汇总。

(三)培训考试(10月底前完成)

凡申报本系列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者,必须参加理论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培训考试由县农村乡土人才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委托县农业局等相关单位举办。

(四)评审确认(11月底前完成)

由县非公经济组织职改办(县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进行资格预审后报县职改办核准,经县农村乡土人才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报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确认,颁发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六、资格效用

对经评审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农村乡土人才,将列入乡土人才库,纳入人力资源体系建设的管理,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村级后备干部管理;乡镇及以下的基层服务组织,在农村招聘相关人员时,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聘的权利,被录(聘)后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转评,可以兑现同等专业技术人员待遇,任职资格时间可以连续计算;在评选各类别农村实用专家及评选表彰优秀农村乡土人才时,优先选拔推荐;根据个人求职需要,县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免费提供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和就业咨询等服务;根据工作需要,农村乡镇各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单位在聘用农业技术人员时,优先从有职称的农村乡土人才中挑选;与生产单位或农户签定有偿的技术承包、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技术推广合同;优先应聘到外地传授技术;优先参加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或应邀参加有关学会、协会、研究会的学术会议;优先获得有关部门的学术、技术资料和提供的良种、农机设备等。

七、工作要求

开展农村乡土人才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是人事、农业部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新举措;是对农村经济建设服务和拓展职称工作范围的有效措施,有利于我县乡土人才的培养、开发和利用;是推进人力资源体系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做好此项工作。评审及培训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2009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