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12 10:02:44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各民办培训职业机构: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223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补贴性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泉人社文〔2019〕41号)和《德化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德政办〔2019〕6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构建我县职业培训项目制管理模式,按照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遴选确定一批补贴性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面向我县重点就业群体开展补贴性免费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培训)许可证;
2.具有培训资质,拥有多年职业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提供合理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3.具有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且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能建立培训档案;
4.熟悉就业创业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文件;
5.能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遵守各级技能培训相关规定;
6.有稳定就业渠道并帮助学员推荐就业的能力;
7.已被列入省级、泉州市级补贴性免费培训学校名单中的培训机构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
1.申请表(详见附件);
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本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交经法人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省内市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及复印件;
(交书面材料前,请先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dhrsjzjg@163.com,并来电告知。)
三、申报时间、地点及受理机构
申报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7月17日
申报地点:德化县龙浔镇瓷都大道192号6楼
受理机构: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
联 系 人:小涂,联系电话:0595-23523867
四、遴选程序
1.资料初审。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对参选培训机构的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受理,资料不齐全的退回补充完善。
2.现场评定。资格初审合格后,县人社局将组成评审工作组,对入围培训机构进行评定,评审工作组根据报送材料、查阅资料,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布局、优化资源的原则,对培训机构进行评定,提出建议名单。并将建议名单提交县人社局党组会研究确定。
3.签订协议。县人社局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德化县补贴性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并签订协议书。同时,将认定结果上报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附件:德化县公开遴选补贴性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请表
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