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德化县浔中镇农村实用人才服务站从事“支农”服务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1-07-29 16:36:00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关于2011年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德化县浔中镇农村实用人才服务站从事“支农”服务的通告
 
根据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南靖县龙山镇等9个农村实用人才服务站的通知》(闽人发〔2011〕107号)和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2011年招募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农村实用人才服务站从事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11〕111号)精神,决定招募一名高校毕业生到浔中镇农村实用人才服务站从事“支农”服务工作。现将招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需求人数、学历和专业要求

单位名称

 
岗位名称
服务类别
岗位要求
需求人数
浔中镇农村实用人才服务站
工作人员
支农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专业、性别不限,德化生源或户籍
1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2011年省内、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德化生源应届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德化生源或户籍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4.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86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83年7月1日后出生);5.身体健康。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和岗位所在地户籍的高校毕业生。
三、生活待遇以及服务期满后的优惠政策
服务期间由省“三支一扶”办按月发放1400元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以及每人每年2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办理社会保险。服务期满后的各项优惠政策按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毕支〔2011〕10号)规定执行。
四、报名地点、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8日-8月12(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德化县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龙湖路3幢2楼),联系电话:23521168
3、报名要求:(1)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和院、系级以上荣誉证书原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2)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1),并贴好一寸彩色近期照片,与《考核表》(附件2)报名时一并上交。(3)报名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后,取消派遣资格。
五、考核、体检
考核按《三支一扶报名高校毕业生审查考核实施意见》进行;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选,按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县人事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考核和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选,在德化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结果如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并按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1、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
2“三支一扶”报名高校毕业生考核表
3、“三支一扶”报名高校毕业生审查考核实施意见
 
 
 
 
德化县人事局
2011年7月26日
 
 
 
 
 
 
 
 
 
 
 
 
附件1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码
 
QQ
 
 
 
毕业院校、专业及时间
 
 
 
入学前户籍
所在地
   县(市、区)   乡(镇)
手机
 
电子信箱
 
家庭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服务单位
德化县浔中镇农村实用人才服务站
服务期限
2
个人学习简历(中学及大学)
 
 
大学期间奖励和处分
(以证书为准)
 
本人承诺
1、本有自愿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保证本人相关信息真实。
2、本人将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前往相应服务地报到,并服从岗位分配,除不可抗力外,不以任何理由拖延。
3、服务期间,本人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管理规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4、服务期满,在认真做好工作交接后离岗。
 
本人签字:
 
   
德化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意见
 
 
 
 
(盖章)
   
 
 
             
德化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附件2
“三支一扶”报名高校毕业生考核表
                      报名时间: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是否全日制
 
是否有低保证
 
学 历
 
毕业院校、专业
 
学 位
 
毕业时间
 
身份证号码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县(市、区)   乡(镇)
大学期间奖励
和处分(以证书为准)
 
服务单位
德化县浔中镇农村实用人才服务站
评定标准
优秀
良好
及格
 
 
 
审查考核
单位意见
 
             
 
备注:本表及考核实施意见可从德化人才网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3
三支一扶”报名高校毕业生审查考核实施意见
 
为做好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的考核工作,根据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2011年招募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农村实用人才服务站从事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11〕111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考核机构
德化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三支一扶”办)负责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考核对象
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省内、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德化生源或户籍未就业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三、考核内容
(一)资格审查
1、高校毕业生是否具备“三支一扶”计划的招募条件;
2、高校毕业生是否属于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本、专科(高职)生(含电大普通专科班、成人院校普通专科班)和非在职研究生;
3、高校毕业生在报名表和考核表内所填的内容是否属实。
(二)基本分的评定标准
基本分的评定,主要是按有关高校学生处或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办)确认的《就业推荐表》所记载的学生的综合表现情况,实事求是地按以下等次进行考核评分。
1、优秀
政治立场坚定,能积极主动参加学校各项政治学习活动;学习刻苦,勤于钻研,成绩优秀;在工作上,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取得明显成效;遵守纪律、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基本符合以上条件的评定为12分。
2、良好
政治立场端正,能自觉地参加学校各项政治学习活动;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在工作上,有一定的工作热情和工作能力,工作较为负责;能够遵守纪律、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
基本符合以上条件的评定为11分。
3、及格
具有一定的政治立场;能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没有受过处分;学习成绩一般,取得毕业资格。
基本符合以上条件的评定为10分。
(三)加分的评定标准
1、服务单位所在地与生源所在地(籍贯)为同一乡镇(街道)的高校毕业生加2分。
2、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的高校毕业生加5分。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包括省级、市级、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及各类奖学金等;获得院、系荣誉的高校毕业生加3分。院、系荣誉包括院、系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及各类奖学金等。两项加分就高不重复,不累加。
3、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加3分。这一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经院校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的证明材料及经民政部门核签的低保证。
4、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的加3分,学历为本科的加2分。
5、中国共产党员或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的的高校毕业生加2分。
(四)总分数相同情况下,有以下情形者优先(排前的优先)
1、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优先;
2、服务单位所在地与生源所在地(籍贯)为同一乡(镇)的优先;
3、获得荣誉等级高的优先;
4、获得同一等级荣誉多的优先;
5、学历高的优先;
6、学位高的优先;
7、应届毕业生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