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9-20 16:33:00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德委组〔2010〕63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国投公司党委:
为构建我县企业人才工作网络,畅通组织人事部门与企业的沟通渠道,更好服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企业人才工作联络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乡镇人才工作联络员及职责
1、乡镇人才工作联络员一般由乡镇企业服务中心负责人担任(未设企业服务中心机构的指定一名干部担任),同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由县人事局负责协调联系。
2、主要职责:①深入企业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人事人才工作政策,保证党和国家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落实;②协助县人事局、县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指导企业开展人事人才工作;③协助县人事局、县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抓好企业人才工作联络员队伍建设,参与企业人才工作联络员联系和企业各类人才培训等活动;④参与组织全县人才招聘、人才引进等工作,定期采集企业人才和技术供需信息,为企业提供人事人才政策咨询服务;⑤发现、收集企业人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总结、研究和探索企业人才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⑥参与组织人事部门开展的各项人事人才专题调研活动。
二、企业人才工作联络员及职责
1、企业人才工作联络员一般由企业人力资源工作负责人担任(如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监,总裁办主任或办公室主任等),由县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负责协调联系。
2、企业人才工作联络员覆盖范围为我县规模以上企业(年销售额300万元以上)。
3、主要职责:①向企业传达各级党委政府的人才工作信息,如鼓励支持政策、公共服务措施、评选表彰活动等;②代表企业向组织人事部门反映企业人才需求;③代表企业人才向政府反映公共服务方面的要求;④代表企业做好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日常沟通联系。
4、主要权利:①优先参加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举办的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知识培训班、高端论坛等活动;②优先推荐参加市高级人才协会、高级职业经理人协会等组织及其主办的交流联谊活动;③享受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台的企业人才工作联络员队伍建设的其他优惠措施。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将建立企业人才工作联络员队伍作为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按时完成任务。
2、乡镇人才工作联络员名单(见附件1)请于
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非公企业人才工作联络员信息填报工作,县国投公司党委负责国有、集体企业人才工作联络员信息填报工作。各单位请于
4、《德化县企业人才工作联络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可从“德化人才网”下载。
中共德化县委组织部
德化县人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