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20 14:03:03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德人社〔2019〕9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德化县陶瓷技能人才支撑工程实施方案》(德委人才〔2019〕5号)和《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化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德人社〔2019〕7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遴选2019年度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现就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职业院校,可组织申报。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企业(行业)、院校具备的申报条件必须符合《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规定的条件。
(一)工作室领衔人
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必须获得县级及以上技能大师荣誉称号。
(二)工作室成员
工作室成员组成,除领衔人外,一般至少再配备两人,配备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相应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专业中级职称;
2.具有新成果、绝技、绝活,或具有特色的生产操作技法,解决过本职业(工种)重大技术难题的经历;
3.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本职业(工种)技术技能岗位或相关工种经历。
已获得“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不参与评选。
二、申报材料
(一)“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企业、院校为单位组织申报。申报单位审核工作室的申报材料原件、复印件并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确认,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材料应包括:
1.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单独装订;
2.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2),内容包括申请工作室名称(格式为“德化县+申请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业或职业院校的有关情况说明和支持措施(包括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20%的证明材料,能够为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不少于1500字;
3.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申请工作室领衔人应征求所在辖区或单位的综治部门意见,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还须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并填写《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征求意见表》(附件2);
4.申请单位的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5.领衔人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市级以上获奖证书、技术认定、技术创新、出版物及有关单位的证明等);
6.申请工作室应参照《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绩效评估表》(附件4)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第2、3、4、5、6项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2019年12月6日前报送至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同时报送申请表和申请报告的电子文档至邮箱:dhrszj@163.com。
(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实地考察、综合评估,提出建议名单,并按照《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审核后,提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务会研究确定。
(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含节假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义公布并授予“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牌匾,并将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报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支持措施
(一)经认定为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将给予每家5万元的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分两期拨付,认定后拨付3万,一年后进行中期检查评估,评估通过后再拨付2万。所需资金从上级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每三年牵头组织对同批次的县技能大师工作室进行一次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所需资金从上级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三)工作室领衔人招收的学徒,参加培训,按相应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徒弟培训期满一年的,每月给予300元培训补贴;徒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术等级证书的,按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等级每月分别予以1600元、1200元、800元的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上级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领衔人在同一年度享受带徒授艺补贴最多不超过10人;徒弟最多只能享受2年的培训补贴;取得证书的当年度按标准享受补贴,同一徒弟在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根据就高从优的原则,不得重复享受技能大师工作室徒弟培训补贴,同一徒弟已享受“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徒培训补贴的,不得再享受“泉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带徒培训补贴。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知晓度、关注度,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使更多优秀的技能大师工作室通过参与遴选脱颖而出。
(二)要严格按照《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加强指导、组织、协调,广泛征求意见,帮助优秀的候选对象认真梳理总结,形成高质量的推荐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过程公平公开,结果客观公正。
(三)要认真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材料要求和时间上报,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本文件及相关表格可从德化县人力资源网(dhrc.dehua.net)“资料下载”专栏里浏览、下载。
联系方式: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
联系电话:0595-23510010
附件:1.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申请报告(格式)
3.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征求意见表
4.德化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绩效评估表
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化县财政局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