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建立企业人才工作联络员队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8-19 09:59:00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 泉州市人事局
关于建立企业人才工作联络员队伍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泉州开发区党工委党务部、管委会人事劳动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单位:
  广大企业是我市引进和培养人才的主体,是人才工作的主阵地。为构建全市企业人才工作网络,畅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与企业的沟通渠道,为企业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人才政策、信息等服务,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企业人才工作联络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人才工作联络员的主要任务和权利
  企业人才工作联络员主要工作任务是:1、向企业传达各级党委政府的人才工作信息,如鼓励支持政策、公共服务措施、评选表彰活动等信息;2、代表企业向党委政府的组织人事部门反映企业人才需求和人才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要求;3、代表企业做好与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的日常沟通联系。
  企业人才工作联络员的主要权利是:1、参加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举办的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知识培训班、高端论坛等;2、同等优先参加高级人才协会、高级职业经理人协会等组织及其主办的交流联谊活动。3、享受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台的企业人才工作联络员队伍建设的其他优惠措施。
  二、企业人才工作联络员队伍的主要条件和覆盖范围
  企业人才工作联络员一般由企业人力资源工作负责人担任(如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监,总裁办主任等),覆盖范围包括以下企业:1、我市规模以上企业(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2、高新技术企业(参考名单见附件1);3、省级以上(含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参考名单见附件2)。
  三、有关要求
  1、做好企业人才工作联络员的信息采集工作。请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组织人事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组织填报《泉州市企业人才工作联络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3,可在泉州人才市场网http://www.qzrcsc.com下载),其中市属国有、集体企业由该企业的市直主管单位组织填报;其他企业由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组织人事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填报。
  2、及时报送。请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组织和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汇总后,于8月31日前将《信息采集表》采用电子版的形式报送泉州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联系人:黄旭暕,手机:15859505388,电话:0595-22103539,邮箱:250572158@qq.com,QQ:250572158。
  3、探索企业人才工作联络员队伍建设的好办法。市委组织部和人事局将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制定企业人才工作联络员队伍的培养、激励、管理办法,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也要积极探索企业人才工作联络员队伍建设的有效措施,切实发挥这支队伍的作用。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点击可以载)
    2.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名单(点击可以载)
   3.《泉州市企业人才工作联络员信息采集表》(点击可以载)

 

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      泉州市人事局
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题词人才工作 联络员 通知

抄送: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市委办、市府办,林武常委,郑新聪常务副市长,余惠西副秘书长。


泉州市人事局办公室      2010年8月12日印发
 
 
相关下载:泉委组综[2010]88号
泉州人才市场网(QzRcSc.com),泉州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