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1-28 10:43:39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根据《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卫人〔2015〕134号)和泉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财政局、人社局《转发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泉卫计人〔2018〕163号)精神,结合我县当前基层卫生人才需求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医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一定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执业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
2.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并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3.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救医学科、康复医学科专业和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对象
(一)本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在职、退休人员;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医疗机构在职、退休人员;民营医疗机构人员。省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内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二)省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本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内的人员,经同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可跨区域报名竞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本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应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并保留其编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特岗全科医生招聘:
1.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4日,正常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德化县浐溪南路3号
联系单位:德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5-23552979
电子信箱:wjj@dehua.gov.cn
3.报名所需材料:
(1)《2018年德化县公开招聘特岗执业医师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编人员需经同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资格审查
由德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
五、招聘方式
1.根据泉卫计人〔2018〕163号文件精神,直接实践技能测试与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确定特岗全科医生拟聘人选。
2. 考试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职位(必须符合该职位的报考专业、学历等条件),如有同分又选择同一职位的由德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负责调剂安排。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或无合适职位可安排的取消聘用。
六、体检和公示
体检由德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合格后,德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的,从考试成绩上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聘用规定及相关待遇
1.特岗医师聘用规定按照闽卫人〔2015〕134号文件执行。
2.特岗医师在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期限为4年(服务期内可由单位选派参加全科医生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但培训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
3.在特岗医师聘用期内,除享受国家及我省统一规定的工资待遇外,另外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的生活补助。
八、其他事项
(二)所有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等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失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四)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德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技术和考务方面的有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形式咨询。德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咨询电话:23552979。
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