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泉州市试点基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4 11:41:00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务(群)工作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人事劳动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

为构建党委政府、企业、社会和高校“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引进泉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人才,助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同意,由市人社局牵头,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共建“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泉州市试点基地”。现将《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泉州市试点基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作中遇到困难问题,请及时向上反馈,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联系人:

熊建军 28386678 13506098987(市委组织部)

吕俊宏 22285692 15805061282(市委组织部)

黄培茹 28133660 18350708068(市人社局)

邮箱:752510912@qq.com(市人社局)

附件: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泉州市试点基地实施方案

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

 

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泉州市试点基地

实施方案(试行)

为构建党委政府、企业、社会和高校“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快引进泉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人才,助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同意,由市人社局牵头,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共建“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泉州市试点基地”。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服务企事业单位完成项目研究。发挥清华大学的学术资源优势,通过清华大学研究生到我市参加实践活动,开展项目合作攻关,为我市企事业单位引入世界前沿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理念,促进我市经济、科技、文化、社会发展。

(二)推进企事业单位与清华大学合作。结合泉州市产业发展需求,通过清华大学研究生的牵线搭桥,实现企事业单位与清华大学有关学院合作,引入技术创新性强、市场效益前景好、产学研合作基础扎实的高新技术项目,促进清华大学项目研究和我市产业集群的有效结合。

(三)打造柔性引进高校人才的新平台。通过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的运营管理,在促进企事业单位与清华大学开展协同创新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校企合作新模式、新平台,吸引更多高校人才资源向泉州聚集。

二、时间安排

(一)项目征集对接阶段(3~6月)

1、3月上旬,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发文,部署工作。

2、3月中旬,各县(市、区)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将名单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3、3月下旬,市委组织部组织市基地领导小组、各县(市、区)领导小组、有关企事业单位代表到南安参加现场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4月10日前,各县(市、区)完成项目(岗位)征集工作(具体专业分布见附件1),并将《2016年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征集表》(附件2)和《2016年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项目需求汇总表》(附件3)报市人社局。其中,石狮、晋江、南安等市征集项目(岗位)为5-10个,其他县(市、区)征集项目(岗位)为3-5个,征集的项目(岗位)主要面向规模以上企业或创新成长型企业。

5、4月16日前,市人社局将经过汇总、筛选的项目交送清华大学研究生院。

6、5月下旬,各地要落实接收单位联络员,并将联络员名单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7、5月31日前,协调接收单位和参与实践的研究生进行沟通衔接,确定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各县(市、区)确定好的工作方案要及时报送市人社局。

8、6月20日前,各地将项目实施阶段的活动安排报送市人社局。

(二)项目实施阶段(7~8月)

1、各县(市、区)指导接收单位根据《清华大学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管理办法》(附件4)和《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接收单位须知》(附件5)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对进入本单位的研究生进行管理服务。

2、7月6日-8月16日,研究生在各接收单位开展项目研究(时间为6周)。各接收单位应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指定专人负责工作期间的思想、生活和工作服务,同时利用周末安排2-3次的社会人文景观考察。

3、接收单位应对进入本单位的研究生进行岗前安全生产培训,并负责为研究生提供工作中应有的安全健康保障。接收单位可对其进行保密工作教育,如有需要可单独签订保密协议。

4、各县(市、区)负责协调工作,积极跟进项目实施进度,注意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报市人社局。

5、8月上旬,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系新闻媒体,对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新闻报道,同时组织一次全体人员的泉州人文景观和建设成就考察。

(三)项目评估阶段(8月)

1、8月中旬,各县(市、区)组织开展好本地研究生社会实践的座谈交流工作,并将研究生形成的个人社会实践项目总结报市人社局。

2、8月20日前,市委组织部召开总结座谈会,对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总结,对实施项目进行评估反馈,持续跟进未完成的项目。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扎实、有序、高效地开展,成立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泉州市试点基地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6),负责与清华大学沟通协调及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实践活动的统筹协调,以及对接收单位和研究生进行管理服务。各县(市、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对各个项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做好舆论宣传和工作交流,确保活动有序进行,取得实效。

(二)注重工作实效。项目征集、实施期间,各相关部门和相关单位要通过深入调研,统筹规划,在规模企业或创新成长型企业中征集,征集的项目要符合清华大学研究生专业和方向。充分调动接收单位的积极性,把学术研究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起来,逐步推进项目实施工作进程。各县(市、区)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抓好项目的实施与落实,及时总结完善校企合作模式。

(三)强化经费保障。市委组织部从市人才专项经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工作开展。各县(市、区)应安排配套经费,用于日常工作的开展。各接收单位负责交通费、提供食宿、指派车辆接送及给予必要的补贴等。

附件:1、2016年清华大学预计参加社会实践的博士生人数

2、2016年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征集表

3、2016年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项目需求汇总表

4、清华大学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管理办法

5、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接收单位须知

6、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泉州市试点基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下载:关于印发《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泉州市试点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