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通告

发布时间:2015-03-13 10:05:00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根据泉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毕支〔2015〕2号)精神,我市决定招募6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洛江区、泉港区、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含林业、海洋与渔业、计生和水利)、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泉州生源应届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泉州生源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3.敬业奉献,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4.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0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87年7月1日后出生);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和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岗位、专业和学历要求

招募岗位、专业和学历要求详见《泉州市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3日-4月24日。

2.报名地点:泉州市田安北路人才大厦411室市“三支一扶”办。

3.报名方式: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市“三支一扶”办进行现场报名。

4.报名材料:

(1)高校毕业生按照招募岗位要求,填写《泉州市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附件2)。

(2)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在出征派遣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否则取消派遣资格)、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和院、系级以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低保家庭的学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4)特困家庭的学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后,取消派遣资格。

四、生活待遇和服务期满后的优惠政策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由市“三支一扶”办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生活补贴并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期满后的各项优惠政策按照泉毕支〔2015〕2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可登录泉州人才市场网(www.968826.com)“三支一扶”专栏查询。

联 系 人:黄培茹

联系电话:28133660

地  址:泉州市田安北路人才大厦411室市“三支一扶”办

附件:1.泉州市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一览表

附件:2.泉州市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

泉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