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1-29 09:56:00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函〔2015〕19号)、《关于2015年度中国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函〔2015〕20号)、《关于开展2014年度留学回国工作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函〔2015〕21号)三项通知(见附件),2015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以及2014年度留学回国人员工作情况统计工作已经启动,请根据通知内容,做好本区域、本部门(单位)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两项支持计划,并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对本区域、本部门(单位)内2014年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和创业情况全面摸底,做好2014年留学回国工作情况统计工作。三项工作请注意掌握网上申报时间,于2015年1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至德化县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相关附件可到福建省引进人才网上下载。
联系人:冯昌毅 联系电话:23521168
地址:德化县龙浔镇龙湖路三幢B梯201室
附件:1.《关于2015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2.《关于2015年度中国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3、《关于开展2014年度留学回国工作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德化县公务员局
2015年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闽人社函〔2015〕19号
各设区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关于2015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专司函〔2014〕105号),现就2015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三)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四)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
(五)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六)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本计划将对在留创园(尤其是省部共建留创园)内的创业企业进行适当政策倾斜,省部共建留创园内的创业企业请在上报材料中注明。
二、申报流程
(一)请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二)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后,报送各自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再由主管部门推荐2-3名候选人报送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
(三)本次申报为网上申报,请向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索取账户和密码,登录“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ptpm.mohrss.gov.cn:8080/)进行网上申报。涉密项目请采用纸质方式申报。
(四)系统报送后,须将申报纸质材料报送至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盖章),申报材料包括:
1、关于申报2015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函(附总名单),来函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2、《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
3、申报材料有关附件:个人资质证明、知识产权证明、企业发展证明等。
三、时间及要求
请认真完成网络系统报送,并于2015年2月1日前上报所有申报材料(含申请材料电子版),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四、厦门市按文件要求直接申报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思儿亭路11号专家服务中心6楼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
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7729466、13774532709
传真:0591-87729466
联系人:方世银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月23日
附件2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度中国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闽人社函〔2015〕20号
各设区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国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人专司函〔2014〕104号),现就2015年度中国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要严把质量关,好中选优,把项目资助与推进国家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结合起来,与吸引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主要在非教育系统);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申报项目在国内或本地区、本领域具有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申报项目类别。按照文件规定,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三)申报数量。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省直每个部门报送的项目均不超过5项。
二、申报流程
(一)各设区市和有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在各自范围内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二)本次申报为网上申报,请向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索取账户和密码,登录“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ptpm.mohrss.gov.cn:8080/)进行网上申报。涉密项目请采用纸质方式申报。
(三)系统报送后,须将申报纸质材料报送至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盖章),申报材料包括:
1、关于申报2015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的函(附总名单),来函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2、《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3、留学国家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人员证明或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复印件一份(由上报单位主管部门验审原件并加盖公章);
4、2014年度经费执行情况总结。
三、时间及要求
请认真完成网络系统报送,并于2015年2月1日前上报所有申报材料(含申请材料电子版),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四、厦门市按文件要求直接申报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思儿亭路11号专家服务中心6楼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
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7729466、13774532709
传真:0591-87729466
联系人:方世银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月23日
附件3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留学回国工作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闽人社函〔2015〕21号
各设区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中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各人才服务机构、留学人员创业园: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关于开展2014年度留学回国工作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人专司函〔2014〕107号),为全面掌握我省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和创业的有关情况,确保留学回国人员信息动态更新,建立起留学回国人员登记长效机制,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留学回国工作情况统计工作。现将《2014年度留学回国工作情况统计表》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明确分工,认真组织填报,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完成统计报表上报任务。
一、登记、统计方式
(一)各设区市人社局(公务员局)、省直(中直)部门(单位)及各人才服务机构分别负责所属区域、本部门(单位)及寄存档案的留学回国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组织留学回国人员填写《福建省留学回国人员登记表》(附件1),并汇总统计《2014年度留学回国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中统计事项第1项;各设区市公务员局汇总统计《2014年度留学回国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中统计事项第2、8、9项。以上表样可登录到福建引进人才网(http://www.fjrs.gov.cn/fjrc)“下载中心”“留学回国人员”栏目中下载(网址:http://www.fjrs.gov.cn/fjrc/xzzx/rcxzlxhgry/)。
(二)2013年已填写上报《福建省留学回国人员登记表》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不再填写该表。
(三)留学人员创业园负责统计在园企业相关信息并填写《2014年度留学回国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中统计事项第4、5、6、7、10项。
二、报送方式与要求
(一)各设区市人社局(公务员局)、省直(中直)部门(单位)将《2014年度留学回国工作情况统计表》和《福建省留学回国人员登记表》的纸质文件及电子文档报送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
(二)在我省非公经济组织工作或创业和暂未就业、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填写《福建省留学回国人员登记表》,直接寄送或发送电子文档至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中心。
(三)报送时间:2015年1月31日前。
材料报送(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思儿亭路11号专家服务中心六层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729466
联系人:王树坚
邮政编码:350012
电子邮箱:fujian_hcz@163.com
附件:1.福建省留学回国人员登记表
2.2014年度留学回国工作情况统计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