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4-19 16:59:00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德委组〔2013〕27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人事厅《转发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通知》(闽委组通〔2008〕12号)、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办公室、福建省人事厅办公室《关于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优秀奖励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委组办〔2008〕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在2012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给予嘉奖,对在2010-2012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给予记三等功。请各单位按照奖金标准及时发放奖金,对受表彰人员进行奖励。
附件:2012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受奖励人员名单
中共德化县委组织部
德化县公务员局
201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