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德化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六批德化县优秀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6 11:16:00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德委组〔2013〕14号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系统党委,阳山铁矿、国投公司、陶瓷学院、地税局、国税局、供电公司、工商局党委,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德化县优秀人才选拔管理规定》(德委〔2011〕125号)精神,为表彰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形成尊重人才、鼓励创新、致力发展的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六批德化县优秀人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在德化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可参加评选。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参加优秀人才评选。在德化工作的省市优秀人才,优秀专家、突出贡献企业家、杰出科技人才、杰出人民教师、优秀运动员等人才,自然纳入德化县优秀人才管理,不参加德化县优秀人才的评选奖励。

具体条件按《德化县优秀人才选拔管理规定》执行。

二、评选名额

拟评选表彰第六批“德化县优秀人才”30名左右。

三、推荐方式和程序

(一)各基层党委作为推荐单位,推荐本乡镇、本系统内符合条件的人选。

(二)非公有制企业向所在乡镇党委推荐人选。

(三)个人可向所在乡镇党委自荐。

(四)各基层党委组织对申报人选进行初步考察,在征求本级纪检、监察、综治、计生、工商、税务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本乡镇、本系统的推荐人选,并报送县委组织部。

四、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各基层党委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会议、网络等途径,广泛宣传发动,让广大在德化的优秀人才了解这项活动,要特别注重发动长期在德化创新创业的外来优秀人才申报评选。县委组织部将会同县主要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提升宣传实效。

(二)严格审核,提高质量。各基层党委要做好本乡镇、本系统的优秀人才的推荐工作,负责收集《德化县优秀人才推荐表》及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按要求做好申报人选的初步考察工作,坚持好中选优的原则,把真正优秀的人才推荐上来,并填写《德化县优秀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有关材料于2013年5月10日前报县委人才办(《推荐表》、《一览表》电子版同时传至县委人才办电子邮箱:xwrcb@dehua.gov.cn;电话:23581773)。

附件1.德化县优秀人才选拔管理规定

附件2.德化县优秀人才推荐表

附件3.德化县优秀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中共德化县委组织部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