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2-05 15:37:00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德化县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详见《2013年德化县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1月1日至1995年1月1 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2.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临床医学”不含“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
3.招聘范围设定为“本县”的,籍贯为德化县的报考者和2013年1月1日前常住户口在德化县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设定为“本市”、“本省”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4.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
5.此次招聘对象包括2013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时间:2013年2月28日—2013年3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医院人事科(福尧楼六楼)
联系电话:0595-23522460
2.信函报名
报考人员按照报名要求将材料邮寄到“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医院人事科(福尧楼六楼)”(邮编362500)。信函报名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4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二)报名所需材料
1.《2013年德化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二)一式2份;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相片2张。
2.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已正式就业者除外)、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信函报名者可先提供复印件,原件待面试前验证)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名单将在德化人才网上公布,并以电话形式通知具体考试时间与地点。报考人员应提供两种以上联络方式,完整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3月16日(星期六)下午2:30至4:30 进行。
3.笔试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2013年德化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笔试成绩及合格线。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约10个工作日后登录德化人才网查询成绩。《医学基础知识》科目合格线为60分(含加分)。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2.面试范围包括对报考职位的实际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等。
3.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进入面试的考生应事先提供下列材料供资格审核:
(1)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学位)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进行折算(分数统计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总分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五、体检、考核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形式以约谈、档案查阅为主,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如有材料不完整或信息失实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德化人才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到人事编制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七、其他事项
(一)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情况特殊的,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二)根据德政[2009]267号规定,属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体检费由用人单位统一支付),此类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先缴纳报名费,再于笔试前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或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县医院人事科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
(三)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中共德化县委办公室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实施方案》(德委办〔2007〕89号)、《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等文件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笔试前向县公务员局考录调配股提供相关有效证件,以便办理加分申请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体检、考核等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公务员局和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技术和考务方面的有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形式咨询。德化县医院咨询电话:0595—23522460,监督电话:0595—23552979;县公务员局咨询电话:0595—23522351。
点击附件下载:
中共德化县委组织部
德化县公务员局
德化县卫生局
201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