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人事局关于在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开展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公共课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08 11:28:00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德人〔2011〕79号
德化县人事局关于在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开展
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公共课培训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与能力建设,进一步增强专业技术人员的节能意识和环保意识,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泉州市公务员局关于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开展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公共课培训的通知》(泉人核〔2011〕1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开展《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公共课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内容
参训对象为全县各单位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含管理人员)。男性55周岁、女性50周岁以上的人员不作硬性要求,同时鼓励其他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培训内容为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的内涵、发展基础、建设成效及存在问题,“十二五”期间我省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建设,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指导思想、指导原则和发展目标,我省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主要任务及重点工程,以及促进我省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的对策建议等内容。
二、培训方式及学时登记
本次培训采取网络培训与考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待报名汇总后另行通知。在学习达到规定课时后,可直接在线考试,经考试合格的,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按42学时记入继续教育证书。各行业系统可结合本次公共课培训,一并组织其它业务内容的培训学习,达到72学时的班次考试考核合格的,按72学时登记。
三、培训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08]372号)规定,本次《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网络培训及网络考试的收费标准为70元/人。
四、组织领导
按照市局的统一要求,今年是本轮培训周期的最末一年,对于选修专业科目但没有参加《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公共课培训的人员,一律不得验予“2011年度合格”(只能确认学时)。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应训人员全部参加培训与考试,同时应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培训开展自学,学深学透课程内容,增强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素质与能力。各单位请于11月15日前将汇总后的《报名表》以书面和电子文本形式报县人事局考核奖惩培训股,联系电话:23523867。表格可到德化人才网站(www.dhrc.com.cn)下载。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主题词:教育培训 公共课 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 通知
抄送:市公务员局,县委组织部,存档。
德化县人事局办公室 2011年11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