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9-01 16:42:00 您是第 0 位浏览者
德人〔2011〕5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促进我县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11〕3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意见》(闽政办〔2011〕175号)、《福建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闽人发〔2011〕136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泉政办〔2011〕15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开展2011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以下简称“服务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1年9月1日—30日
二、活动主题
落实就业政策,强化就业服务,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三、服务对象
重点是2011届以及往届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村村社社有大学生”等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
四、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德化县人事局 德化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移动福建公司德化分公司
承办单位:德化县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德化县劳动就业中心
媒体支持:瓷都德化报 德化县有线电视台 德化县广播电台 德化网
网络支持:德化人才网
五、活动目标
做到“政策宣传、政策落实、管理服务”三到位,以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
六、活动内容
服务月期间,全县集中开展“八个一”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一系列毕业生就业宣传活动
一是组织媒体宣传。在瓷都德化报、德化有线电视台、德化广播电台、德化网、德化人才网等新闻媒体发布服务月的相关活动安排,引导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接受相关就业服务。二是发放服务手册。对现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进行统一梳理,汇编成册,向每一位登记求职或失业登记的毕业生免费发放。三是提供网上服务。在德化人才网首页开辟“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专栏”,方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了解就业扶持政策内容。
(二)建立一个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网上登记系统
在德化人才网上开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网上登记服务平台,方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办理求职登记手续,享受政府人事部门提供的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免费服务。
(三)举办一场高校毕业生专场网络招聘会
服务月期间,在德化人才网上开设“高校毕业生专场网络招聘会”专栏,积极征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在信息网站及时发布适合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和招聘信息,为毕业生提供快捷服务。
(四)开展一批见习岗位对接活动
服务月期间,在我县30家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中收集、审核、发布一批符合要求的就业见习岗位,提高岗位的实效性,通过网络、现场或其他方式开展见习岗位对接活动,将有见习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组织到相应的见习单位进行见习,并按政策规定落实就业见习生活补贴。
(五)开展一次人事代理优质服务月活动
按照“一站式”就业服务的要求,为到本地就业、创业的各类大中专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服务,为他们提供关系接转、档案管理、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等方面的优质服务,解除毕业生后顾之忧。
(六)开展一次就业援助活动
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的调查摸底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优先给予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见习、岗位推荐,帮助其尽快提升适合岗位需要的就业能力或找到适合的工作岗位。
(七)帮助一批高校毕业生享受自主创业贴息贷款政策
根据《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若干优惠政策的意见》(德政〔2009〕267号)要求,帮助一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享受自主创业贷款额度不超过5万元的贴息政策。
(八)组织一批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意见》的规定,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享受政府提供的创业培训补贴和创业服务。
七、工作要求
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国家、省、市、县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以及就业服务月活动的内容,营造全社会关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这次服务月活动内容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一定要按照统一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紧密配合、全力以赴,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联系人及方式:
德化县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人:孙胜泉 林国裕
地址:德化县龙湖路3幢2楼
电话:0595-23521168
德化县劳动就业中心
联系人:苏健康
地址:德化县新华书店3楼
电话:0595-23585810
德化县人事局
德化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